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撰稿:admin   2017年02月27日   浏览 5756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商学院的学生培养计划,每名专业硕士研究生都必须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一篇,具体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关键时间节点根据具体情况或有微调):

2017.3.13 提交初稿

学生根据导师与开题报告会的意见,完成论文初稿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论文电子版发送至research@bfsu.edu.cn,论文纸质版交送各自导师。逾期未交者,责任自负。

2017.4.10 提交修改稿

学生根据导师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至少两轮修改)。按时提交修改稿参加原创性检测。第一次未通过原创性检测的学生可继续进行修改,4月20日前再次参加原创性检测(由学生支付第二次检测费用),仍未能通过原创性检测的同学将不能获得答辩资格,延期至下次答辩。

2017.4.15-5.10论文评阅

经导师审阅同意,并通过原创性检测的,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打印,于4月15日前提交两份装订成册的论文及正反面打印的空白论文评阅书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聘请至少2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同行专家。

2017.5.15 提交答辩申请

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导师给出详细学术评语,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5.20-21 论文答辩

由3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

答辩需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答辩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有条件通过、未通过、未通过且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答辩有条件通过的硕士论文,须在答辩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修改,获得院学位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的才可申请学位。
答辩未通过的硕士论文,经院学位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仍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答辩未获得通过的硕士论文,如院学位委员会半数以上不同意该研究生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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